本公司稽核室為直接隸屬於董事會的獨立單位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的專任稽核人員。稽核主管除定期在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並列席各次董事會外,並視必要性不定期向董事長、總經理、及各獨立董事報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的核定方式,除稽核主管的任免業經董事會通過外,餘皆依本公司人資作業的規定辦理。
稽核室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除每月依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通過的年度稽核計畫執行稽核項目外,並不定期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以適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及提出改善建議,並將受查單位的改善方案一併納入稽核報告,於陳核後按季加以追蹤作成追蹤報告至改善為止,以確定相關單位已即時採取適當改善措施;稽核室將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陳核後,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將之交付予審計委員會之各獨立董事查閱。
稽核室稽核範圍涵蓋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內容包括以營運循環及非營運循環區分的各項控制作業,針對公司的研發、銷售、採購、生產、薪工、融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投資、及管理等控制作業執行稽核,以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稽核對象除本公司所有單位外,亦包含各子公司。
稽核室每年亦督促各單位及子公司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並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所執行的自行評估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落實公司自我監督機制。自行評估結果,併同稽核室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作為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